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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割惹纠纷,离婚时对房屋增值部分怎么分割?

2017-01-16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实务中,对于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如房屋升值部分,究竟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目前尚有争议。

房产分割惹纠纷,离婚时对房屋增值部分怎么分割?


[案件回顾]


秦老爷子的儿子秦先生10年前结婚,秦先生的妻子婚前按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价值110多万,目前这套房子价值已经达380多万。现在秦先生夫妻感情不太好,决定离婚,但对于这套房子如何分割,夫妻俩没有达成一致。


据了解,房子的首付是秦先生妻子付的,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秦先生已经还贷款本金16万多元。


按秦先生的意见,应该由现在的市价减掉双方已经付过的钱,之后夫妻俩平分,这样他可以拿到150万左右。而妻子则认为,房子是她付的首付,还贷是夫妻俩共同还的。她可以退给秦先生已经付的16万,还可以适当补一些利息,至多付给他30万元。


[律师讲解]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秦先生夫妻俩所住的这套房子产权人是秦先生妻子,目前房子增值很大,对此产权人可以对婚后配偶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进行适当补偿。


也就是说,秦先生拿回自己还贷的这16万元本金,还可以享有这些钱的增值部分,目前看房子增值2倍多,秦先生除可拿到16万元,还可以拿到16万元的增值部分。不过,房子其余部分的增值与秦先生无关。


秦先生自己的算法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但是他妻子的算法也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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