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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暴打聋哑儿,虐待儿童罪如何处罚?

2017-01-13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由于虐待罪除了受害人死亡或重伤的,都属于自诉案件,而被虐待的孩子往往出于对父母的畏惧或者由于其血缘情结而不能提出起诉。

老师暴打聋哑儿,虐待儿童罪如何处罚?


[案件回顾]


昨日一位沈阳市民向辽沈晚报记者提供了一段时长1分02秒的视频,画面触目惊心:一名女子抬手打了几下后,拎起孩子摔在地上,然后连续脚踢,高声辱骂……旁边的几个孩子呆呆地看着,被打的孩子拖着长音哭泣并在地上翻滚。


视频提供者表示,打人的张姓女子是幼儿园老师,事发地点为海豚宝贝幼儿园,是一所小规模幼儿园,位于于洪区黄海花园小区内。


[律师讲解]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儿童受国家保护,禁止虐待儿童,并且在刑法当中规定了虐待罪,对儿童实施虐待的行为情节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时作出刑事处罚。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对于虐待儿童的行为会被认定为虐待罪。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关于虐待罪的规定是: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通过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虐待罪容易同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混淆。司法实践中难以认定某一行为是构成虐待罪还是故意杀人罪时,一般从主观故意上区分二者的界限,虐待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和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剥夺他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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