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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工作时猝死 未签劳动合同工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2016-11-23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未签劳动合同工伤赔偿时,首先证明劳动关系,虽然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其次,清楚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快递员工作时猝死 未签劳动合同工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未签劳动合同工亡赔偿标准纠纷资讯回放:


  2016年11月20日傍晚,一名快递员驾驶三轮电动车行驶至株洲市合泰大街时,突发疾病倒在了马路边,路过的行人看到情况后,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医生赶到时,男子已经不幸身亡。


  11月20日晚上,记者赶到事发现场时,死者遗体已经被运走,只剩下快递员生前所驾驶的电动车留在现场。目击者介绍,事发时间为傍晚五点四十左右,当时他看到快递员将车停在马路边之后倒了下去。


  目击者:就在地上,司机觉得他好累,坐一下就没起来。


  目击者:我去的时候人就扑在地上,很多好心人打电话,我们也给他拦车子。


  尽管医生到场后努力抢救,还是没能挽回快递员的生命。记者了解到,死者姓尹,39岁,茶陵人。猝死的具体原因还需要进行法医鉴定。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医生:“就是现在这个猝死死亡原因,最常见的就是心源性的猝死,也不排除急性的脑血管病变。我们还不了解该患者之前有没有什么基础的疾病。”


  在死者工作的快递公司记者了解到,死者刚来公司十多天,而公司在员工工作一个月后才会跟员工签订合同,所以尹先生现在还没有购买保险。目前就赔偿问题,双方仍在进行协商。


  ●未签劳动合同工亡赔偿标准纠纷案例分析:


  没有签劳动合同工伤赔偿:


  首先,证明劳动关系:虽然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


  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次,清楚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亡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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