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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新政实施,私家车非法营运如何处罚?

2016-11-01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严打私家车利用网络信息平台从事运输服务的非法营运行为,一经查实均按照上限处罚。

网约车新政实施,私家车非法营运如何处罚?


非法营运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回放:


今日,我国首部专车新政正式实施,原来的专车司机会何去何从?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司机们更关注正在征求意见的地方新政的进展情况。有的已做好了离去的准备,也有的已经着手“转型”,准备“整装”再出发,继续从事专车行业。


11月1日,由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不过,《暂行办法》的实施,并不意味着专车新政可在各地落地了。8月1日,交通部发布通知,要求各城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城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两个文件为依据,结合地方实际,三个月内完成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而这也代表着各地专册细则,将成为各个城市网约车管理的直接依据。


10月8日,以北上广深领衔的地方细则意见稿相继出台,但是在过去半个多月来引起不小的争议。不过,地方草案的严格程度,还是超出了很多专车平台及专车司机的预料。


《暂行办法》的实施,会对目前网约车司机的心态带来何种影响?近日,记者采访多名广州专车司机,了解到相比《暂行办法》的实施,他们更加关心广州网约车细则的动态。


根据10月8日广州市交委发布的《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拟规定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采用自然吸气发动机的车辆,排量不小于1950毫升;采用增压发动机的车辆,排量不小于1750毫升且发动机功率不小于110千瓦;取得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车辆行驶证,且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未满一年等。


正因如此,羊城晚报此前调查发现,目前广州网约车市场大部分15万元以下专车基本不符合要求,即便高于15万元的也有部分会因排量、牌照、车龄等因素被挡在门外。


非法营运法律责任纠纷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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