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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房产中介打群架说起,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斗殴罪的区别是什么?

2016-07-28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同属于我国刑法分则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扰乱公共秩序罪中的直接故意类犯罪。由于现行刑法对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的规定过于原则,罪状表述中内容的交叉,加之相关司法解释的滞后,导致两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常常难以掌握。

从房产中介打群架说起,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斗殴罪的区别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回放:


肖强是松江区某房产中介公司的员工,5月30日,肖强带着客户许先生一家三口在松江万达商场附近看房。根据许先生的购房需求,肖强带其看了一套酒店式公寓,房型小巧精致,总价也不算很高,许先生看完后表示自己还要再考虑一下。一家三口走出了售楼处,刚走了没多远,就被正在附近拉客户的另一家房产中介员工方辉看到了。方辉热情的上前询问其是否想要购房,并大力推荐旁边地铁口附近的一套二手住宅房,号称性价比很高。许先生被其说动了,同意跟其去看看。


一行人正要往前走,肖强从售楼处追了出来,拦住了路。方辉问其想干啥,肖某称许先生一家是自己的客户,方辉不能带其去看房。方辉当然不同意,说自己看到许先生时只有他们一家三口,且双方已经谈妥去看房,肖强凭什么从中作梗。双方各不相让,一边争论一边带着许先生一家往小区走。眼看快到小区门口了,肖强再次提出许先生是自己的客户,让方辉别跟着。方辉也不示弱,说自己要带许先生去看房,让肖强走开。说话间两人开始相互推搡,继而动起手来,扭打了不到两分钟,两人就被路人拉开了。方辉拿出电话报警,肖强听见其在电话里说自己被打了,以为他要找帮手,于是在自己公司的微信群里喊到:“老大,我和别人干起来了!”


这条信息一下子就在肖强的公司群里炸开了锅,经理赵某立即在群里问其具体位置,同事张亮也回应到“马上到!”老板李琦更是发布了号令:“所有男的,赶紧打车到某某地!”一帮人很快赶到了现场,几人气势汹汹地从车上下来,看到肖强和方辉正坐在路边的台阶上,两人脸上都有伤。李琦问肖强是谁打的,肖强指了指旁边的方辉,几个人一拥而上,将方辉踢倒在地,踹了几脚后方辉从地上爬起来,向西跑去。没想到肖强等人依旧不肯罢休,在其身后紧追不舍,一群人在机动车道上上演了一出追逐战。


寻衅滋事罪法律责任纠纷法律咨询:


一、起因与表现形式不同


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进行斗殴的行为,客观方面往往表现为基于某种原因,而使行为人觉得对方侵犯了自己的某种“合理利益”而产生斗殴之念,即“事出有因”,其多出于逞强争霸、报复泄愤等动机而实施,殴打或殴斗对象明确,且其作为共同犯罪的特殊形式之一,殴斗或殴打之前必须有聚众这一准备过程,体现为一种有组织、有准备、甚至有分工的犯罪行为,行为人必须都明知自己犯罪故意的内容,对斗殴的实施时间、地点都是事先确定,并通知了对方,犯罪对象上也只针对被斗殴方实施,具有共同斗殴的目的,即很强的聚众性。这里的聚众一般是指一方纠集三人以上,同时从立法本意来看,双方必须都有聚众的故意和行为。


寻衅滋事罪是指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其一般是基于目无法纪、藐视社会公德之原因,为了开心取乐、寻求精神刺激、显示威风、肆意发泄低级、不满情绪而“无事生非”,其犯罪故意往往产生于寻衅滋事行为的同时,没有事先的准备和明确固定的侵害对象,侵害或殴打的对象一般很随机。其在人数上也没有限制,往往表现为一人或随意纠集几人,无端滋事或小题大做,侵害或殴打与己方毫无纠葛之人,事件的发生具有临时性和突发性,且其在人员纠集、工具选择、殴打对象等方面都具有很大的临场随意发挥的不特定性特点,对殴斗时间、地点、方式亦无确定,更不可能事先通知对方,如果是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寻衅滋事犯罪行为,则是一般共同犯罪的一种形式。如果寻衅滋事后行为人召集其他多人聚集,对特定个人或多人进行殴打,则应视为此时的寻衅滋事行为已具有聚众斗殴行为性质,具备想象竞合犯特征,应择一重罪处罚。


二、对暴力的要求不同


聚众斗殴罪对暴力的程度没有特别的要求,只要是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即构成本罪。而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对首要分子和明确的直接责任人,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难以分清致人重伤、死亡的直接责任人的,对首要分子和共同加害人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寻衅滋事罪则对暴力有特别要求,只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才构成该罪,即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惩罚对象不同


聚众斗殴罪处罚的对象是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而对于一般参加者不予刑事处罚。寻衅滋事罪则无此要求,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即构成该罪。多人共同实施的寻衅滋事罪,当受寻衅滋事的受害方同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人发生打斗时,受到法律追究的只是寻衅滋事的一方,寻衅滋事的受害方通常是作为正当防卫方。当然,实践中也有一方寻衅滋事,另一方聚众斗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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