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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有50万存款被声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2016-07-28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执行的对象,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老赖有50万存款被声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回放:


现年62岁的广西人吴伯,原是厚街镇一家土石方公司的员工。2013年7月,吴伯发生交通事故,经东莞市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被评为四级伤残。后因工伤赔偿问题,吴伯跟公司对簿公堂。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决该土石方公司向吴伯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共计38万多元。但判决生效后,该土石方公司一直没有履行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今年3月,吴伯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此案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厚街法庭的执行干警向土石方公司送达了财产报告令,要求该公司如实申报其名下财产。该公司负责人声称公司名下只有一个账户仅剩5万多元,还有5辆车,无力支付赔偿款。


可是法院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名下还有另外两个账户,其中一个账户就有50多万元,还有一个账号也有1万多元,而且名下共有价值不菲的8辆工程施工车。法院立即冻结并扣划了相应的款项,将赔偿款支付给吴伯。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律责任纠纷法律咨询:


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


(一)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依进行的;


(四)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五)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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