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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势女赶走婆婆,不履行赡养老人义务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016-04-13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我国是一个具有传统美德的国家,历来以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互相帮助等为美德,其中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在物质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强势女赶走婆婆,不履行赡养老人义务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赡养老人法律义务案情回放:


强势女赶走婆婆丈夫,丈夫受不了出走2月。贝比(化名)与晓明(化名)结婚后生下一子,一开始儿子给了父母带。贝比凭借自己努力,在杭州买房后,就让老公把儿子也接过来住。但由于夫妻俩精力上照顾不来,晓明母亲提出把孩子带回自己家照顾。强势的贝比与婆婆吵了一架,导致晓明与贝比第一次离婚。在众人劝说下,两人复婚。然而复婚后,贝比又总与婆婆产生矛盾,一怒之下,强势的贝比赶走了婆婆与老公。


两个月前,贝比与晓明出现在杭州离婚登记处准备办理离婚。在此期间,贝比指着老公晓明的鼻子骂道“让你妈带孩子想都别想,免得以后把我儿子带的和他爹一样窝囊!过不了就离婚!”不过,在众人劝说下,贝比还是答应丈夫把婆婆先接过来带孩子一段时间试试看。


原来,晓明今年30出头,而贝比年纪小一些,两人3年前在家乡经朋友介绍认识。晓明大学毕业后在本地一家国企单位工作,而贝比高中毕业就直接到社会上打拼,做食品生意,精明能干。2014年贝比生下儿子后不久,便把孩子交给父母看管,只身到杭州打拼。


仅仅半年多,贝比就凭借几年积累下的资本在杭城买了房子,于是喊老公迁往杭州并把儿子接过来一起生活。虽然晓明已经被提成基层领导,但他为了家庭团聚还是辞去了工作,来到杭州从一名普通职员开始做起。夫妻两人都工作,还要照顾一岁多的孩子,精力上显得捉襟见肘。


贝比一直忙于生意,家中的事情基本由晓明包办,还总是被老婆呵斥,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被尊重过。不久后,晓明母亲提出把孩子送回家里由自己照顾,这也直接导致了婆媳间矛盾的爆发,直接导致了两人的第一次离婚。


在离婚登记处工作人员的劝说下,两人最终还是妥协,但住在一个屋檐下的婆媳到底还是爆发了战争。一次因为孩子吃零食的问题,婆媳之间又拌起了嘴,这场婆媳争执战自然将晓明卷了进来。


因为不满老婆骂妈妈,晓明与贝比大吵一架。强势的贝比一怒之下把晓明跟婆婆赶出家门,她没想到的是,丈夫一走就是将近两个月。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贝比的气消了开始心疼和担心起来。在朋友的劝说下,贝比找到了外出多时的老公让他回家,然而面对妻子强硬的要求,晓明断然拒绝了。


最终,两人再次走向了离婚登记室,此时,贝比的眼泪没能保住这个家庭的完整。两人签署了离婚协议,孩子归贝比抚养。


赡养老人法律义务案例分析:


中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个方面。


1、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2、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3、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4、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如何追究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律责任?


需要赡养的父母可以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处理赡养纠纷时,应当坚持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通过调解或者判决使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对负有赡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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