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刚刚荣获江苏省2012-2013年度优秀人民法庭庭长的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庭长黄涛,于2015年4月向情人刘英(化名)写下了保证与结发妻子离婚的承诺书:
“刘英等我八年了,我没有对得起她,我们俩是有深厚的感情的,之所以等八年,责任全在我,我决定2015年五一节后办理离婚事宜,这是我内心想法。”
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黄涛向情人作出了多种承诺,保证书上除按有指印外,甚至还加盖有“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的公章……
2015年11月,黄涛被丰县纪委开除党籍,被丰县法院行政撤职,被江苏高院撤销“优秀人民法庭庭长”荣誉称号。
其实,这样给情人写离婚保证书的,黄涛并非首创,更非唯一。
2012年11月,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单增德也给情人写下了同样的离婚保证书,并让农业厅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签名作证:
2013年3月,单增德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014年7月,单增德被滨州中院以受贿罪(737万)判处15年。
2011年11月,安徽宿州泗县公安局副局长徐北淮也给情人写下了离婚保证书:
2013年10月,徐北淮被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79万元)判处11年,并没收财产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1年。
这样的奇葩保证书还有很多
“一周必须发生4次关系”“保证不去碰老婆”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浙江衢州市衢江区机关工委原书记周德,被指曾向一名女子写下30多份承诺书。
早在今年3月就有举报周德“道德品质败坏”的网贴在网上流传。发帖者称,周德以诱骗方式玩弄女性,一名女性受害人识破骗局,表示要离开后,周三番五次许诺钱财好处,甚至威胁、指使人殴打该女子的丈夫。
周德的承诺书言词露骨,包括“保证不去碰老婆”、“每星期必须与你发生4次关系”“如果同老婆碰过愿遭天打雷劈”等。
“向菩萨发誓娶情人”
2013年南方都市报报道,网友“相由心生”爆料称,江西莲花县文化广电局纪检书记李小平趁自己外出打工,勾引其妻,并给她写下数封“离婚承诺书”。
网传照片显示,三封手书分别写于2005年、2011年及2012年,署名均为李小平,承诺离婚后将娶一位叫贺小兰的女子为妻。前两封的内容分别是:“小兰:我爱你一生一世不变心,今生今世只爱你一人,无论什么情况决不放弃”;“我等明年儿子参加工作后,与她(刘某某)开始离婚,不管什么压力、阻力,一定离婚。”
保证书中还向“菩萨”起誓:今生我李小平发誓一定要娶贺小兰为合法妻子,希望能尽快和刘××离婚,请保证我和小兰顺顺利利幸福结合在一起做一对恩爱夫妻。
“向党保证娶情人”
2010年7月,有媒体报道,江苏扬州邗江区商务局局长马一平为了表示“忠诚”,向情人写下结婚保证书,“谨向党保证本人于明年最迟后年同李清结婚,在这一年期间对李清做到一个丈夫的责任义务,否则愿承担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