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同样的学术造假行为,在国外被供职单位免职,也永久失去了受赞助的资格,情节严重者甚至入狱。而在我国,对此却一直停留在学术道德与“内部处理”层面,处罚一直轻描淡写,一些大学不仅没有严厉制裁造假者,还继续委以重任。
大学生遭全班举报,学术造假行为怎么处罚?
●学术造假行为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回放:
11月24日晚,一则题为《关于如实反映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李某品行不端,学术作假的联名举报信》的帖子出现在西南交通大学百度贴吧。举报信称,该校2013级城乡规划班(本科)同学集体如实反映同班同学李某,以弄虚作假成功当选该校2016年“竢实扬华奖章”候选人,列举了李某“学风不正、评奖不信”等多项问题。举报信末附有该班同学实名联名签字,但帖子中照片的签名部分被打上了马赛克。
举报信中称,李某学习弄虚作假,不讲诚信,多次抄袭,进行商业交易,剽窃抄袭其他年级班级作业,被举报后转向外界购买课程方案,以获得成绩。在李某荣获的一等综合奖学金、唐立新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多项荣誉中,皆为其利用制度漏洞,借淘宝便利发表论文,获取专利,甚至是利用PS技术更改绩点信息截图以获取成绩。在校3年中连做5次SRTP项目(注: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是为在校本科生设计的一种科研项目资助计划),成为其赚取经费,发布不实科研结果的平台。
该举报信发布后不到1小时,迅速在贴吧、微博、朋友圈被转发。有西南交大学生跟帖表示,“竢实扬华奖章”是交大最高荣誉奖项,对集体实名举报的帖子表示震惊,希望学校尽快查清。
25日中午,记者前往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找到该班男生寝室,但一名同学称熬夜后需要休息,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采访,并表示自己并不清楚举报信是否真实,举报信上也没有自己的名字,并称学校正在处理。而另一间李某所在的寝室,记者敲门许久,并没有人回应。
●学术造假行为法律责任纠纷案例分析:
学术造假是非常恶劣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的制裁,应该运用道德、体制和法律三种手段,防范和惩治学术造假。
在我国,学术造假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评价体系不合理和学风道德出现了问题。在评价教学、科研成果时,不能仅以论文数量为依据,对业绩考核、科研奖励、职称评定等实行量化管理,不科学合理评价体制,加剧学术界急功近利心态的蔓延,使剽窃和粗制滥造之风愈演愈烈。
针对学术造假的不同表现形式,有专家将其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由学风不端导致的学生教师急功近利的行为,如论文抄袭、搭车署名、粗制滥造编凑教材等;第二类是利用职务职位和社会影响力占有学术资源,如垄断学术资源、甚至侵吞科研经费等;第三类是指从法律讲,对知识产权、着作权和发明专利等构成了侵害的行为。对于第一类行为,应当侧重从规范学术道德方面予以引导,而对第二类和第三类行为,则应执行现有法律规定或有立法,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约束和防范学术造假行为。
不久前,中国社会科学院提出《关于惩治学术腐败》建议。建议由教育部牵头,科技部、中科院、社科院协助,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共同研究起草惩治学术造假的政策法规。其中包括学术造假的界定、界定的专门机构、惩治的机制机构、惩治依据、惩治方式、惩治力度等内容,为进一步将学术造假行为“入刑”立法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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