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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示警遭围攻,妨碍公务罪如何处罚?

2016-11-27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构成妨害公务罪,按刑法规定定罪处罚。

  民警示警遭围攻,妨碍公务罪如何处罚?


  ●妨碍公务罪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回放:


  通报显示,11月22日10时许,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永丰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昭阳区永丰镇小闸村17组与鲁甸县茨院乡交界处,有人把路堵了。永丰派出所民警及永丰镇工作人员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后得知,永丰镇小闸村相邻的鲁甸县茨院乡板板房10组部分村民认为附近砂石料厂的货车把路肩压坏,便用石头堆在公路上导致大车无法通行,以此要求砂石料厂给予经济赔偿。


  随后,永丰派出所民警等工作人员对堵路群众进行劝导,部分堵路群众不听劝导,并阻拦过往车辆。其间,部分堵路群众对路过的砂石料厂工作人员孟某某进行殴打,派出所民警及有关工作人员予以制止,部分堵路群众转而手持锄头、大锤等工具围攻民警及工作人员,


  经多次口头警告无效后派出所民警鸣枪示警,但部分堵路群众仍未停止围攻,导致出警民警、辅警、永丰镇工作人员及孟某某4人不同程度受伤。


  昭通市昭阳公安分局政治处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目前,4名伤者已送医院救治。公安机关已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处理,部分涉案人员已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妨碍公务罪法律责任纠纷案例分析:


  《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情节较轻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公民和组织依法有义务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拒不提供或者拒不协助、构成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依照《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红十字会法》第二条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第十一条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地方各级红十字会、行业红十字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十五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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