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正文

教务主任猥亵女生,强制猥亵妇女罪如何处罚?

2016-11-27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教务主任猥亵女生,强制猥亵妇女罪如何处罚?


  ●强制猥亵妇女罪法律责任纠纷资讯回放:


  今年9月18日,当地派出所接到报案称,宾川县宾居镇初级中学七年级一名13岁的女性学生,于当天中午,被该校教务主任张金龙单独带到心理咨询室,并趁机猥亵。接报后,警方介入调查,张金龙被宾川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5日。


  今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宾川县教育局了解到,教育部门出具了张金龙的最终处理结果,对其免职,撤销教师资格,并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的行政处分,同时报请上级部门撤销其“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宾川县教育局同时决定,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宾居镇初级中学校长王永军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宾居镇初级中学党支部专职副书记、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谢家源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宾居镇初级中学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王茂银行政警告处分。


  ●强制猥亵妇女罪法律责任纠纷案例分析: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量刑标准(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情节一般的,为拘役六个月;


  (二)采用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三)采用暴力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一年;


  (四)对同一妇女强制猥亵或者侮辱,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三个月;


  (五)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六个月。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聚众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五年;


  (二)在公共场所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五年;


  (三)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对同一妇女多次强制猥亵或者侮辱的,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


  造成被猥亵对象轻微伤的,重处20%。


  【猥亵儿童重处规定】


  猥亵儿童的,重处20%,造成轻微伤的,重处100%。


  【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按本节规定对个案量刑时,合议庭(独任庭)根据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综合量刑要素考虑,依第一百一十四条量刑时,可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一十五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天穗律师网是一个律师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平台,你可免费向法律顾问寻求关于“强制猥亵妇女罪如何处罚”方面的法律咨询免费服务,也可通过找律师寻求关于“强制猥亵妇女罪如何处罚”方面的法律纠纷有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