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山东检察院公诉部门对相关案件进行调度,加强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的研究和指导,对彻查疫苗流向、司法鉴定等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补查意见,督促做好相关案件的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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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事件最新消息资讯回放:
山东“问题疫苗”事件始于3月11日,山东济南的有关部门查获,山东一个原本在医院药剂科当科长的庞某,下海后非法经营人用疫苗,涉案价值5。7亿,而她经手的疫苗,全部未经冷藏就销往全国。就此,3月19日,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关于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有关线索的通告》,梳理出向庞某等提供疫苗上线线索107条,从庞某等处购进疫苗下线线索193条,及300名买卖疫苗人员名单,线索涉及北京、福建、甘肃、广东、广西等24个省市。
警方查明,该案始于2011年,也就是说,“问题疫苗”延时5年方被发现。同时,警方估算,涉案疫苗恐有200万支,但具体数量已经无法统计。
根据山东食药监局发布的公告来看,被查封的实有疫苗12种、免疫球蛋白2种、治疗性生物制品1种。其中,12种疫苗无第一类疫苗,全部为第二类疫苗。而记者通过采访相关社区医院发现,进行疫苗接种的医生本人也并不知晓自己手中注射的疫苗是否为涉案疫苗。
●疫苗事件最新消息资讯分析:
山东的“问题疫苗”为了降低成本,并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运输、保存,脱离了2至8摄氏度的恒温冷链,部分还属于临期疫苗。
庞某正是购买了这些临期二类疫苗,再加价销售给其他疫苗贩子或接种单位,也就是说,疫苗从生产厂家到流通领域,从医药代表最终到接种单位,长达5年的时间内竟然没有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其中的问题,很明显,药品监管码制度并没有被真正执行,所以才会造成到目前都无法追踪到最终流向的状况。
山东疫苗案并非孤例,近几年的疫苗招标黑幕、有毒疫苗等事件不断,疫苗问题为何屡禁不止?
目前公布的涉案名单大都是厂家、医药代表等相关人员,并无一个相关监管机构人员,但是,如果没有监管机构“放绿灯”,没有监管人员“保驾护航”,这些问题疫苗又如何能够堂而皇之地混迹市场5年之久?
“疫苗的整个行业运行和监管均存在漏洞,这里也就有了运作空间。”上述业内人士表示,一支二类疫苗大概需要途经生产厂家、经销商、各级疾控中心以及接种点等多个中间环节,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监管漏洞,甚至不排除监管部门人员的参与、相关单位人员监守自盗。
为此,有业内人士建议,第二类疫苗也应有“一类监管”,不仅如此,由于第二类疫苗离政府的视野更远、离市场更近,监管的难度要大许多,因此更应该得到监管部门的特别关照。假如不能将第二类疫苗纳入政府统一采购和配送,像第一类疫苗一样走官方路径,那么,就应该将第二类疫苗纳入重点监管目录,比第一类疫苗的监管力度更大,如此方能补齐第二类疫苗走市场路线所导致的监管短板。
除了监管体系自身的问题外,我国疫苗管理的问题和行政体制的设计同样有很大关系。根据2005年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负责疫苗监管的是食药监局,负责疫苗采购的是疾控中心(疾控中心的主管单位是各地卫计委),但是,从级别上来看,地方食药监局比主管疾控中心的地方卫计委要低半级。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指出,最近,山东公安机关破获的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引起社会公众高度关注,该系列案件波及范围广、敏感性强、处理难度大,涉案地区的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及时与食药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沟通,摸清情况,主动介入侦查,依法严厉惩治相关刑事犯罪,严肃查办背后的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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