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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实施细则:二手房增值税如何征收?

2016-03-2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4日公布了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方案细则,意味着营改增全面收官进入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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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讯回放:


  事件 营改增实施细则


  两部门公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和《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四个文件,全面规定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行业加入试点后的方案内容。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全面推开后,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除此之外的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税率为6%。此外,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在建筑服务领域,方案明确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为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等,都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对销售不动产,则明确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则公布了40种免征增值税情形,包括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服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等。文件还规定了一系列享受扣减增值税的规定,涉及退役士兵创业就业、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等。


  ·资讯分析:


  增值税如何计算


    1.营业税: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的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2.增值税:自1954年在法国开征以来,因其有效地解决了传统销售税的重复征税问题,增值税迅速被世界其他国家采用。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3.北京二手房营业税、增值税计算公式:


    营业税=含税价格×税率


    增值税=[含税价格/(1+5%)]×5%


    举例算账


    北京部分二手房增值税略降


    通过专业人士的解读,我们明确二手房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如下:[含税价格/(1+5%)]×5%=房价/(1+5%)×5%。我们按北京不同类型的二手房进行举例算账:


    第一类:北京购房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假设成交总价为300万元,那么,营改增前,应缴营业税=300万元×5%=15万;营改增后,应缴增值税=300万元÷(1+5%)×5%=14.2857万元。可以看出,这类二手房营改增前后,就营业税和增值税这两个对比的话,税负降了(15万元-14.2857万元)=0.7143万元,略降。


    第二类: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上市交易的普通住宅,根据规定,营改增前后,都属于免征,没什么变化。


    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上市交易的非普通住宅,假设现成交总价和原价之间差价为200万元,那么,营改增前,应缴营业税=200万元×5%=10万;营改增后,应缴增值税=200万元÷(1+5%)×5%=9.5238万元。可以看出,这类二手房营改增前后,就营业税和增值税这两个对比的话,税负降了(10万元-9.5238万元)=0.4762万元,属略降。


  法律顾问表示,个人转让住房营改增后,营业税优惠政策平移到增值税,而且由于计税方法不同,二手房改征增值税后税负还略有下降。


  来源:互联网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