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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云南产假新规定

2016-03-25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2016最新晚婚产假规定:实行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98天的基础上,给予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护理假七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详见《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6条)

2016年云南产假新规定


一、计划生育法修改前的产假是多少天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二、计划生育法修改前的婚假是多少天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婚假的日期,[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国营企业婚假1-3天,计划生育法修改前规定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但也没有规定具体的日期,由各地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法规来确认。如北京、上海、天津等地是婚假3天,晚婚假增加7天,安徽的晚婚假长达20天,而甘肃的晚婚假有1个月。


三、计划生育法修改后取消了晚婚晚育假


现行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新法拟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虽然晚婚晚育假被取消了,但是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如果是生第一胎,则会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但如果是生二孩,估计延长生育假的奖励就没有了。具体的情况还需要等到修正草案定稿后才能得知。找法网小编将为你实时更新。


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


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天数。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增加的婚假工资、奖金照发,晚育假期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享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并且不影响到其他奖金,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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