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我们在生活中会签订很多合同,书面合同、口头合同、格式合同,特别是在格式合同中,有很多的霸王条款,生活中可能遇到的霸王条款有哪些?对待霸王条款我们应当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旅游类霸王条款有哪些分析如下:
旅游类霸王条款有哪些?
旅游类霸王条款罗列如下:
·“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旅行社保留对行程进行调整的权利”
(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因报名人数不足无法成团,旅行社在出发7天前通知旅游者延期或取消旅游,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免除了经营者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游客在游玩过程中造成个人伤亡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免除了经营者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
·“旅游行程仅供参考,变更恕不通知”
(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旅行社由于第三方(例如:航空公司、火车、轮船等客运公司)的原因造成本次出游行程变更或取消的,不承担责任”(免除了经营者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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