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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常见的霸王条款有哪些?

2016-03-04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工商部门将依照国家工商总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对使用"霸王条款"的经营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生活中常见的霸王条款有哪些分析如下:


生活中常见的霸王条款有哪些?


让我们一起记住这些“霸王条款”,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1、“退、换商品包装或外观必须完好,否则收取相关费用”


(加重了消费者责任)


2、“此卡务必在有效期内使用,卡内金额过期作废”


(排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3、“本卡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排除了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4、“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保留对本卡消费细则作最终修改之决定权”


(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5、“本公司有权随时修改使用须知或终止本卡效力”


(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6、“特价商品,概不退换”


(免除了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7、“促销商品,售出不退”


(免除了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8、“打折商品,不退不换”


(免除了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9、“本寄物柜仅作物品保管,如有遗失概不负责”


(免除了经营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10、“超市购物付款后,出门须验票盖章,否则不予放行”


(加重了消费者责任)


11、“持本超市收银条在超市自有停车场停车免费,车辆盗损责任自负”


(免除了经营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12、“本店承接一切送洗衣物,但对洗熨结果,如褪色、缩小,本店不负赔偿责任”


(免除了经营者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13、“请客人在本单开出之日起一个月内来本店提取衣物,逾期本店有权自行处理”


(排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


14、“超期一个月,衣服损坏丢失概不负责”


(免除了经营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15、“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旅行社保留对行程进行调整的权利”


(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16、“因报名人数不足无法成团,旅行社在出发7天前通知旅游者延期或取消旅游,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


(免除了经营者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17、“游客在游玩过程中造成个人伤亡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免除了经营者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


18、“违反操作程序而造成伤害的,本俱乐部不负责任”


(免除了经营者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


19、“旅游行程仅供参考,变更恕不通知”


(排除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20、“旅行社由于第三方(例如:航空公司、火车、轮船等客运公司)的原因造成本次出游行程变更或取消的,不承担责任”


(免除了经营者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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