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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行业纠纷:协调机制不完善

2016-03-03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目前教育培训机构高速发展,但由于这一行业自律规范欠缺、法律规定相对滞后,导致教育培训行业纠纷日渐增多。

教育培训行业纠纷:协调机制不完善分析如下:


教育培训行业纠纷:协调机制不完善


现阶段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实施的是"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


按照这一原则,教育部门仅仅负责监管由本部门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


而由工商部门审批的“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即使存在超范围办学的问题,若无举报,也无从入手管理。


对于那些无证办学机构,因没有部门审批也就没有部门监管,更容易造成“民不举、官不究”的局面。


由于校外培训管理体制不顺,又处于多头管理状态,缺乏统一协调的机制,很容易造成各管理部门相互扯皮、相互推诿的现象时有发生,也使得消费者的利益诉求没有畅通的渠道,权益得不到合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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