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银行卡被吞遭拘留,17次打110称有凶案。因涉嫌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莲前派出所对张某处5天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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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银行卡被吞遭拘留
男子银行卡被吞遭拘留,17次打110称有凶案。2月28日,男子张某醉酒后来到银行ATM机取款,多次输错密码后,银行卡被机器吞了,男子并没有打银行客服电话求助,反而是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让民警帮他取银行卡,民警指导他 如何取卡后,男子并不满意,接连多次报警,称:“有凶徒持械杀人,正在处理尸体”。
派出所民警、特巡警反恐大队迅速赶到现场,结果发现如此闹剧。
3月1日,厦门思明警方对外通报一起报假警案件,年轻男子张某涉嫌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莲前派出所处以5天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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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的行为,因为没造成重大影响,属于治安案件范畴。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及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等,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情节恶劣、造成重大影响,将根据《刑法》291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顾问表示,散布谣言及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等,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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