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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消费霸王条款曝光:不明示价格调整

2016-03-04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日常生活中,利用格式合同进行消费交易已经十分普遍,尤其是在房屋买卖、汽车销售、银行保险、美容美发、健身娱乐等行业,商家为了提供快速服务往往喜欢运用格式合同的方式进行合同订立,但这也给一些违法商家提供了可趁之机,由此产生了不少“霸王条款”。


这是一篇关于商品消费霸王条款的案例分析。在这个经济高速发展时代,商品消费越来越多。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提醒,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应当学会借助律师的专业技能,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遭遇“纠纷”,欢迎拨打天穗律师网免费法律咨询热线,寻求最专业、最权威的法律咨询服务!

一、商品消费霸王条款案情回放:


市民王先生今年春节去洗车场洗车时,不仅被告知从腊月二十七日到正月初七会员卡暂被停用,同时洗车的价格也提升到50元一次。王先生对此非常不满,遂到芝罘工商分局奇山消协分会投诉。


二、商品消费霸王条款案例分析:


法律顾问分析:


消协分会工作人员在对此事进行调查时,经营者表示,年前“用工难”是他们涨价的主要原因。为了留住几个家离得近的工人,经营者每天都要多支付给工人50到100元的工资,因此提高价格是为了消化成本。

  

对此,消协工作人员与市物价局取得联系。市物价局答复称,根据《价格法》规定,洗车、理发、家政等服务行业收费早已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价格变化主要由经营者依市场供需和竞争情况自行调整。但经营者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将最新价格在醒目位置标明,将涨价信息准确无误地告知消费者。

  

本案中,由于王先生投诉的洗车店没有在会员卡上明示春节前不能使用会员卡这一条款,同时未在醒目位置标明价格变化,因此被要求按照原价为王先生提供洗车服务。


来源:互联网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