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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捐献

2016-07-07

  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一、遗体捐献——捐献意义


  对社会来说,遗体捐献对社会医疗卫生事业有极大的贡献。人体解剖,人体器官移植等都需要大量的遗体来源。对个人来说,遗体捐献是种高尚人格的体现,是一种对自身对社会乃至对自然的一种科学的态度和价值观。人死了之后,身体对本人来说是没有意义的,无论人死后有没有灵魂,遗体捐献却都具体意义。一方面,人死了还想着为社会为人类做贡献这本身就是一种很高的社会道德;另一方面,某些相信人死后可以通过器官的使用而使自己的生命光辉也照亮别人的生命。(更有甚者认为自己的器官进入了别人身体并发挥作用时,自己在某种意义上获得了重生,而愿意遗体捐献。当然这是没有科学依据的。)


  二、遗体捐献——捐献流程


  1.各地区捐献基本流程


  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


  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


  据了解,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


  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受站有海南医学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省农垦总局医院、三亚市人民医院和省红十字会。


  2.无偿捐献办理流程


  以山西省太原市捐献为例:


  1.首先至太原市红十字会,地址:太原市桃园四巷27号。


  领取太原市遗体捐献登记表一式三份。


  2.填写自愿捐献申请书、捐献申请表,申请表至少由一位直系亲属同意并签字,切所有亲属对捐献应予知悉且同意。


  3.至太原市城南公证处办理公证(免费),地址:太原市并州南路115号永丰大厦6层。


  4.公证书与捐献登记表由太原市红十字会、城南公证处、捐献者各保存一份。


  5.太原市红十字会颁发捐献证书、个人资料卡。


  为了更好的做出贡献:捐献者去世后,请直系亲属在两小时内启动捐献程序。


  三、遗体捐献——接受站


  北京首都医科大学志愿捐赠遗体接受站


  北京协和医科大学遗体捐赠站


  北京医科大学捐赠站


  安徽医科大学遗体捐献接受站


  四川华西医科大学附一院病理科


  河南省红十字会遗体捐赠处


  广州市红十字会


  广州中山医科大学


  广州暨南大学医学院


  广州南方医科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遗体捐献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