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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罪

2016-06-23

  走私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品进出口或者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

  其具体罪名有: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固体废物罪。


  一、走私罪——罪名形式


  逃汇罪为具体罪名;而走私罪则为种罪名,其包括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等多个具体罪名。


  走私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品进出口或者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其具体罪名有:


  (1)走私武器、弹药罪;


  (2)走私核材料罪;


  (3)走私假币罪;


  (4)走私文物罪;


  (5)走私贵重金属罪;


  (6)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7)走私淫秽物品罪;


  (8)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9)走私固体废物罪。


  二、走私罪——特征


  1、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制度和税收


  2、客观方面


  (1)走私行为归纳有以下四种:


  a.绕关的走私行为


  b、通关的走私行为


  c、准走私行为(间接走私)


  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


  或者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d、后续的走私行为(变相走私)


  (2)走私的对象分类


  a、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如:武器、弹药、核材料、淫秽物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


  b、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


  c、禁止出口的货物、物品,但不限制或者禁止进口(如文物、黄金、白银及其他贵重金属)


  d、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或者物品


  e、特定减免税货物、物品


  f、保税货物、物品


  3、主体——自然人和单位


  实践中某种行为实质上属于单位犯罪,但由于该种行为刑法并没有规定单位可以成为其犯罪主体,如盗窃罪,应当如何处理?


  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并且是直接故意


  三、走私罪——犯罪认定


  认定本罪,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本罪非罪


  在本罪之罪与非罪界限的认定中主要应注意本罪与一般走私违法行为的界限。走私偷逃应缴税额达到5万元的,构成本罪,未达到这一数额标准的,属于一般走私违法行为。


  其他走私


  二者的区别就在于犯罪对象的不同。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国家禁止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毒品等特定物品的,按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罪等罪定罪处罚;走私上述特定物品以外的其他普通货物、物品的,按本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