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正文

经济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2016-07-01

  天穗律师网法律顾问表示,经济犯罪,是指与经济有关的犯罪,包括贪污、贿赂、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企业内发生的与经济相关的犯罪行为等。经济犯罪的主体只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不是上述三类人员不构成这类犯罪。

  经济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经济犯罪主要分为两大类,分别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侵犯财产类犯罪,当然还有其它一些涉及经济的犯罪。


  一.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筹备组织的。


  (二)故意使用假币


  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伪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其他伪造货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涉嫌上述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在出售假币时被抓获的,除现场查获的假币应认定为出售假币的数额外,现场之外在行为人住所或者其他藏匿地查获的假币,也应认定为出售假币的数额。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变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侵犯财产类犯罪


  (一)职务侵占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挪用资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归个人使用”:


  1、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2、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天穗律师网是一个律师在线免费咨询法律服务平台,您可向法律顾问寻求关于“经济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方面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您可以通过找律师,获得有偿解决关于“经济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方面的法律纠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