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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真悲剧!限购令下为买房“假离婚”风险多

2017-05-17


 

案例一  为逃债假离婚房子老婆都没了


孙先生夫妻闹离婚,与一笔巨额债务有关。孙先生拿房产抵押借款上百万,因为无力偿还,又想保住房子,他想出了“假离婚”的主意。于是,夫妻两人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产归钱女士所有,孙先生所借的105万元本金及利息由孙先生个人承担。


不料,两个月后,两人的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原来,钱女士想得到房子,不过因房产办理了抵押无法过户,她起诉孙先生,要求105万元本金和利息应由他自己偿还,同时按照离婚协议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我们是假离婚!”开庭时,孙先生坚持说,如果是真的要离婚,他是不同意的。


在法官的劝导下,双方表示愿意进行庭外调解。调解期间,房子被出售给了第三人。房子成交价为240多万元,扣除105万元债务后,剩余的100多万元都给了钱女士。  



最终,钱女士撤回了房产过户的诉求,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认105万借款及利息属于孙先生个人债务。  



案例二   为择校假离婚丢女儿又丢房


林先生夫妻假离婚,是为了让孩子“上名校”。最终,女儿如愿进入名校就读小学。没想到,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我们是假离婚,离婚协议也是假的!”虽然林先生在法庭上喊冤,但一切都已太晚,因为,他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  


虽然,林先生为离婚争夺抚养权,向法官举证声称是假离婚。但是,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这对夫妻的《离婚协议》有效,根据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把孩子抚养权判给了女方。林先生作为原告,声称当初协议离婚是假离婚,只是为了让女儿户口随妻子,进入名校就读。“当时这么做,是为了解决女儿的入学问题,因为我老婆的户籍在学区内,所以我才通过假离婚将女儿抚养权交给她。”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已经办理离婚手续,并根据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不论是出于什么原因,都不影响双方在法律上结束婚姻关系的事实,也不是抚养纠纷应当关注的重点。因此,一审判决认为由郑女士继续抚养婚生女更为适宜,驳回了林先生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案例三   为规避限购令,假离婚弄假成真


刘先生夫妻离婚,是为了买房。刘先生说,夫妻二人是为了规避限购令买房,才在5年前“假离婚”。  没想到,如今弄假成真,妻子不肯复婚,还以感情破裂为由,提出要执行5年前签的离婚协议。  



妻子赵女士起诉说,5年前,夫妻双方签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办了离婚手续。按照协议,刘先生要补偿她50万元,但刘先生拒绝支付。因此,她请求法院判令刘先生立即支付50万元及利息。



“那个离婚协议书是假的。”刘先生在法庭上反驳说,离婚是因为要买第二套房,为了规避政府的限购政策,两人策划假离婚,还写了《离婚协议书》。也正因为是假离婚,刘先生并没有太在意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匆忙签了字。两人领了离婚证后,当天就去买了第二套房。这套房子登记在赵女士的名下。刘先生说,他没想到,妻子竟会弄假成真。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这对夫妻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判令刘先生支付50万元。  



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


什么是假离婚?据了解,有些夫妻双方为了满足特定的目的,一致同意办理离婚手续,在目的达到后,根据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再办理复婚手续。但是,法官说,法律上没有“假离婚”,所以千万要慎重。


“假离婚”会给另一方带来重大法律风险。


因为,《婚姻法》明确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履行了相关程序,就具备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存在假意离婚,离婚登记也已经实际生效,除非能够证明《离婚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企图通过离婚的方式来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所以,离婚协议书上关于财产分配的约定很可能被认定无效。另一方面,办理了离婚手续,从法律上来说,双方即解除婚姻关系。由于财产分配上倾向于一方,另一方很可能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往往得不偿失。


天穗律师网提醒,假戏真做莫过头。千万别为一时的利益而钻法律的空子,否则,一不小心弄假成真,毁了婚姻,还人财两空。



律师说法:离婚有效不可撤销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王幼柏律师说,无论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只要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是真实自愿的,未受到任何一方的威逼、胁迫,离婚行为就是有效的,不可撤销。


事实上,只要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手续,就是法律上所认可的离婚。夫妻关系,从本质上来说属于身份关系,关于身份关系的成立和解除只要是双方真实自愿的,就是无法撤销的。


王律师提醒,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手续的方式虽然简便,也能规避一定的限制性政策,但是其背后的风险巨大。


首先,如果离婚后有一方不愿意复婚,那么另一方也没有任何办法。其次,为规避相关政策假离婚时,假离婚双方往往会协议将房产、钱财划归一方所有。因另一方当事人往往无法举证否定协议的效力,在离婚后,拥有财产的一方变心或将财产出卖,另一方将无法要求偿还、索赔。


其次,即使复婚,原来分割的财产已成为婚前个人财产,日后再离婚则不会再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



因此,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定要审慎思考,不要为了贪图小利导致人财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