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正文

深圳现职业碰瓷哥 头破血流还要“撞”

2017-08-15


 

“碰瓷”职业化 交警也无奈

 

近日,深圳龙岗交警发现一名“碰瓷哥”。据交警方面提供的信息,该名“碰瓷哥”可谓”老熟人”了。无论是交警部门还是派出所都在一个月内多次接到车主或此人的报警。每一次,车主都会说是这名男子故意碰过来装作被撞倒要求赔偿,而这位伤者却报警称自己被撞倒了。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该名男子出事故就像上班一样,每次“被撞”几乎都是穿同一套衣服、带红帽,而且活跃在龙岗大道、深汕路、新生路一带。更被龙岗交警发微博称为“专业碰瓷的红帽大叔”。

 

“碰瓷哥”每次都要撞得头破血流

 

“碰瓷哥”屡次犯案,有网友质疑为何不将他绳之于法呢?面对质疑,有知情者表示该男子每次碰瓷都是“来真的”,每次都碰得头破血流。面对伤者,执法者也是很无奈,只能驳回该男子的赔偿要求,并对他进行简单包扎。

 

“碰瓷”花样多 大妈也出招

 

除了“碰瓷哥”和之前“闻名中外”的老年人碰瓷,最近有一伙本该在广场里跳舞的大妈们也开始出来“碰瓷”了。

 

今年7月,河南一“大妈讨债团”的14名主要成员,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2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这群由平均年龄约50岁的中老年妇女组成的“讨债团”,讨债的方式不是打打杀杀,而是辱骂、吐口水、当众脱自己的衣服、抓欠债人的下体等——这种方式给当事人造成的困扰一点都不比打打杀杀的暴力讨债少。

 

面对不断骚扰、辱骂自己的大妈们,当事人往往不敢采取任何行动,因为,牛二留下的一大“遗产”就是撒泼——无论是与对方发生推搡还是口角,对方都有可能仗着自己的性别和年龄“优势”,或者一口咬定你当众威胁妇女,或者直接往地上一躺假装抽风,让你有理也说不清。

 

一些碰瓷者利用的也是当事人的这种心理。你明知道我是在碰瓷又能怎么样?血都流出来了,你说你没撞,你说得清吗?你很生气是不是,可是,你敢打我吗?打人是犯法的,你只要动了手,犯法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你想不赔都不行!

 

对于“碰瓷党”,法律还治不治了?

 

面对一些习惯用“碰瓷”作为赚钱工具“精于此道,以此为生”的人,尤其是那些狠得下心把自己撞伤撞残的人,执法者总是表示束手无策。难道就没人能治得了这帮“碰瓷党”了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有明确的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碰瓷”事件中,当事人是在故意碰撞机动车,这一点,可以通过监控、行车记录仪、目击者证言等进行佐证,判断起来并不困难。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提醒各位出行者,无论是开车出门“被撞”,还是走在路上被大妈、老人碰瓷,取证是关键。开车一定要安装行车记录仪,并且保持在录像状态;在路上扶老人前先进行录像或者寻求多名路人协助作证;遇到大妈莫名其妙的讨债、辱骂时尽量走到有监控设备的公共场所或人多的地方寻求帮助。有了这些“铁证”,再狡猾的“碰瓷党”也逃不过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