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讯>正文

股东大会

2016-07-06

  股东大会的概念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股东大会的种类


  1、法定大会


  凡是公开招股的股份公司,从它开始营业之日算起,一般规定在最短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时期内举行一次公司全体股东大会。会议主要任务是审查公司董事在开会之前14天向公司各股东提出的法定报告。目的在于命让所有股东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全部概况以及进行重要业务是否具有牢固的基础。


  2、年度大会


  股东大会定期会议又称为股东大会年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通常是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的6个月内召开。由于股东大会定期大会的召开大都为法律的强制,所以世界各国一般不对该会议的召集条件做出具体规定。


  年度大会内容包括:选举董事,变更公司章程,宣布股息,讨论增加或者减少公司资本,审查董事会提出的营业报告,等等。


  3、临时大会


  临时大会讨论临时的紧迫问题。除了上述三种大会外,还有特种股东会议。


  股东大会临时会议通常是由于发生了涉及公司及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无法等到股东大会年会召开而临时召集的股东会议。


  股东大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推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7、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8、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本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特有的职权)。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