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共同生活;已登记结婚,准备离婚;彩礼约10000元已回复
彩礼;共同生活;已登记结婚,准备离婚;彩礼约10000元
发表时间:2018-04-17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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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原则上一般不予返还,但因彩礼给给付人造成经济困难的可酌情处理。如属于包办/买卖婚姻而收受的彩礼,或以订婚为名骗取彩礼的,则应当返还。 相关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
回复时间:2018-04-17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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